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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《關千印發<2013年工程建設標準規范制訂、 修訂計劃〉的通知》 (建標[2013] 6號)的要求,標準編制組經廣泛調查研究,認真總結實踐經驗, 參考有關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,并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, 對《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》JGJ 16 - 2008進行了修訂。
本標準的主要技術內容是: 1. 總則;2. 術語和縮略語;3. 供配電系統;4. 變電所;5. 繼電保護、自動裝置及電氣測量;6. 自備電源;7. 低壓配電;8. 配電線路布線系統;9. 常用設備電氣裝置;10. 電氣照明;11. 民用建筑物防雷;12. 電氣裝置接地和特殊場所的電氣安全防護;13. 建筑電氣防火;14. 安全技術防范系統;15. 有線電視和衛星電視接收系統;16. 公共廣播與廳堂擴聲系統;17. 呼叫信號和信息發布系統;
18. 建筑設備監控系統;19. 信息網絡系統;20. 通信網絡系統;21. 綜合布線系統;22. 電磁兼容與電磁環境衛生;23. 智能化系統機房;24. 建筑電氣節能;25. 建筑電氣綠色設計;26. 弱電線路布線系統。
本標準修訂的主要內容是:
1. 取消了鍋爐房熱工檢測與控制一章;
2. 增加了建筑電氣節能、 綠色建筑電氣設計、 弱電線路布線系統三章;
3. 對保留的各章所涉及的主要技術內容進行了補充、 完善和必要的修改。本標準中以黑體字標志的條文為強制性條文, 必須嚴格執行。本標準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管理和對強制性條文的解釋,
4由中國建筑東北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。執行過程中如有意見或建議,請寄送中國建筑東北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(地址:沈陽市和平區光榮街 65 號,郵編:110003) 。
本標準主編單位:中國建筑東北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
本標準參編單位:中國建筑標準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、北京市建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、中國建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、華東建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、上海建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、天津市建筑設計院、中國建筑西南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、中國建筑西北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、中南建筑設計院股份有限公司、悉地(北京)國際建筑設計顧問有限公司、哈爾濱工業大學、廣東省建筑設計研究院、福建省建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、中國核電工程有限公司、北京市避雷裝置安全檢測中心、上海市防雷中心、施耐德電氣(中國)投資有限公司、ABB(中國)有限公司、上海高橋電纜集團有限公司、通用(天津)鋁合金產品有限公司、沈陽斯沃電氣有限公司、沈陽宏宇光電子科技有限公司、山東華凌電纜有限公司‘’
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員:王金元、孫蘭、成彥、郭曉巖、李朝棟、于信濤、田英策、陳琪、孫成群、汪猛、邵民杰、陳眾勵、瞿二瀾、杜毅、楊德才、王東林、李炳華、熊江、陳漢民、陳建跪、曾敬梅、王可崇、王小安、張文才、李立曉、宋平健、黃曉紅、曹緯、黃翔、葉本開、孫魯雄、劉宏瑞、牟宏偉、朱愛榮、潘茂龍。本標準主要審查人員: 丁杰、王勇、傅慈英、丁紅軍、李英武、沈育祥、周名嘉、海清、鐘景華、張宜、施巨嶺、朱立彤、焦建欣、李丹江、耿望陽、張釗。
詳細內容請查看此鏈接GB 51348-2019 民用建筑電氣設計標準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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